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补齐医疗人才短板,大力提升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水平。经州委人才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成都市、南充市开展阿坝州“雪山草地聚才行动”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测评,择优选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7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公告。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⑵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⑶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⑷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设置的均为具体专业,不包括门类、学科类、专业类。
⑴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⑵资格条件中所指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得时间截止2024年6月12日。
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责任及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⑵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⑶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⑷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⑸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⑹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⑽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州委人才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12日14:00-17:00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百会堂213室)
2024年6月13日14:00-17:00成都医学院(红星广场图书馆正门前)
2024年6月14日14:00-17:00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南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2024年6月18日9:00-15:00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55号风雨操场)
(二)填报“报名表”
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阿坝州“雪山草地聚才行动”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张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交《阿坝州“雪山草地聚才行动”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份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现场报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时应提交《阿坝州“雪山草地聚才行动”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份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考生必须于体检和考核工作前提交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等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岗位调整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调减或取消考核招聘名额,特别紧缺的专业经批准可不受此限制。
五、综合测评
测评时间:以用人单位报名时通知为准。
测评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综合测评由州直相关单位及各县(市)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综合测评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测评可采取笔试、面试(包括现场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专业知识考察等)、笔试加面试等方式进行。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40%。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测评前通知报考者综合测评时间地点、综合测评方式、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测评范围、最低分数线、面谈人员递补规则等。
综合测评成绩将在现场张贴公布,并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谈人员,组织开展面谈工作。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州、县(市)用人单位及各县(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文件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经公安机关复检且结果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州、县(市)用人单位及各县(市)卫健局成立两人以上组成的考察工作组,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据实出具考察材料。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监委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37-2851962)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八、审核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和《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统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公告以及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当先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予聘用。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后因拟聘人员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或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递补工作
本次招聘,在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十、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及最低服务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本次聘用的住培合格医师在阿坝州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出州、不得参加州外各类招录(聘)考试。其余聘用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临床医学、儿科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重症医学的本科及以上毕业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政策待遇
(一)按照州、县财政分级负担原则,给予全职引进本科医学规培生一次性发放15万元安家补助,可按研究生学历落实薪酬待遇、晋升职称;给予引进的临床医学、儿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补助10万元、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助40万元(不含中医学专业类);引进具有副高、正高职称的急需紧缺医疗人才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急需紧缺医疗人才用人单位可单列薪酬、配套给予资助。
(二)对全职引进、工作地无住房的医学本科及以上人才,可安排入住人才公寓,人才公寓不足的,由州、县(市)用人单位分级协调解决住房。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37-2822793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项,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凯发地址首页app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考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各单位咨询。
阿坝州人民医院 0837-2828381
阿坝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7-2833282
阿坝州藏医院 0837-2821962
汶川县卫生健康局 0837-6216120
理县卫生健康局 0837-6822791
松潘县卫生健康局 0837-7247713
九寨沟县卫生健康局 0837-7725493
马尔康市卫生健康局 0837-2822635
小金县卫生健康局 0837-2787020
黑水县卫生健康局 0837-6723360
阿坝县卫生健康局 0837-248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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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