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的规定,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属下广州市越秀区融媒体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广州市越秀区融媒体中心是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主要任务:拟定全区融媒体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整合全区媒体资源,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增强融媒体中心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负责全区新闻策采编发工作;建设全媒体矩阵;开展综合服务;开展群众活动;开展舆情监测、民意收集、数据分析、建言咨政工作,服务公共决策;统筹建设、管理、维护技术平台。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详见附件1《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属下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不限:符合岗位要求的2024年毕业生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
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9月30日(含)期间取得《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4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第七条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此外,应聘人员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表》规定的条件。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6月7日。
(5)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9月30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4年6月7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30)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时至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下午17:00时止。
招聘单位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初审,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17:00前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状态。若存在材料缺漏情况,报名网站会显示“资料不齐”,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补齐。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审核状态维持“资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审核状态,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最终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
3.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区委宣传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区委宣传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5.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并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无需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但需同时提供第一学位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第二学位证书必须在聘用时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位认证。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资料外,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学习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一致。
7.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并将开考比例调整至1:2。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报名时间延长后,如仍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要求,将按实际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开考。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起,考生可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30)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50分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30)上查询。
5.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上另行通知。
2.须提供的资料: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24年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广州生源的毕业生还要提供户口簿。
(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等,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在校期间或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广州生源的毕业生要提供户口簿。
3.其他事项:
(1)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书。
(2)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3)符合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而不参加审查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截止后,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5)区委宣传部及区融媒体中心将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委宣传部申请复核。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区融媒体中心将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6)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区委宣传部及区融媒体中心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及主要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5:5比例计算总成绩。
2.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岗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情形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考试总成绩及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入选人员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委宣传部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满一年以上的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半年,2024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公告及其附件,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在9:30-11:30、14:30-17: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凯发地址首页app的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0-83268776。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3.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行为的,可向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监督电话(020-83268399、83268136)反映。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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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