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工作需要,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1家事业单位设置招聘岗位1个,拟招聘1人。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
7.年龄要求:年龄45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应聘。
(二)岗位条件
1.医德高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严谨治学,创新发展能力;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科研教学水平,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医教研方面全面发展,具有三级医院中医内科工作经历;
3.具有中医内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科研业绩,近五年主持省级(北京市)课题1项及以上。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要完整准确,右上角打印或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明仅限此次公招报名;
3.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及其他对应招聘条件的支持材料。
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打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单位 应聘岗位 姓名 手机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招聘单位邮箱。审查合格人员在报名结束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卫生健康委专栏(网址:http://www.bjfsh.gov.cn/zwgk/wjw/)查阅。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sydwzp/)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经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凯发地址首页app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入职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一)考察、体检及资格复审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五)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关于岗位要求、申报条件等相关内容请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监督电话:89361144(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附件:1.
2.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