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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绍兴嵊州市招聘高层次储备人才25人公告-凯发地址首页app

发布时间:2024-07-01 18:46:31来源: 13253963632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储备人才25名。其中事业单位15名,国有企业1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人数和应聘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嵊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储备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等情况。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人员中属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各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姓名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嵊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储备人才报名表》(将个人电子照片粘贴到表中“照片”栏内);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论文发表、科研成果等其他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及初选评价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结合毕业院校、获得荣誉、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比选,对应聘人数较多的,将开展面谈,择优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每个岗位按不高于1:10比例确定)。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应聘资格。初审情况及是否入围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进行回复,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原则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如不足3:1,由招聘单位研究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开展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应聘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合格者将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国有企业聘用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安排担任中层正职。
 
(二)人才政策。聘用人员除所在单位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可按规定享受我市有关人才政策。
 
(三)培养管理。聘用人员作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人才储备力量,将根据岗位特点和自身情况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及时提拔使用。
 
五、其他规定
 
(一)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将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zzj.gov.cn)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请咨询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5-83012235)、嵊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75-83107973、83031727),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
 
附件: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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